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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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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属杨州。春秋战国属吴、越、楚。秦二十五年(前222年),属会稽郡。二十六年(前221年),属九江郡余汗县。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割九江郡南境设庐陵、豫章二郡,随属豫章郡余汗县。建安初年(196~204年),吴析余汗县东境置上饶县,属豫章郡;十年(205年),析上饶县地设建平县;十五年(210年),分豫章郡立鄱阳郡,属鄱阳郡。西晋元康元年(291年),入葛阳县,属鄱阳郡。南朝宋年间(420~479年),析葛阳县复置上饶县,属鄱阳郡。隋开皇九年(589年),鄱阳郡改称饶州,县地再次并入葛阳县。十二年(592年),葛阳县移治弋江北,更名弋阳县。大业初,废饶州复鄱阳郡,县地随弋阳隶鄱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废鄱阳郡复饶州,析弋阳县东境复设上饶县;七年(624年),再次并入弋阳县;乾元元年(758年),析饶州设信州;析弋阳县复设上饶县,为州治。宋开宝八年(975年),属江南路信州;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隶属江南东路信州管辖;建炎四年(1130年),改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为江南路和江西路,随信州隶属江西路。绍兴元年(1131年)复设江南东、西二路,属信州仍隶江南东路。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属江浙行中书省信州路,为路治。明洪武三年(1370年),信州路更名广信府,隶属不变,为府治。四年(1371年),因广信府隶江浙行中书省漕运不便,改隶江西行中书省。清初沿袭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设分巡道,广信府属江西行中书省分巡广南九道。民国元年(1912年)冬,废府制;三年(1914年),江西省划为四道,县隶豫章道。十五年(1926年),废道,直隶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划分为十三个行政区,二十四年(1935年)划分为八个行政区,三十一年(1942年)划分为九个行政区,县境均属第六行政区,为区所。
    1949年5月3日全境解放,14日上饶县人民政府成立,驻车头村,属赣东北行政区。辖6个区、28个乡、1个镇;9月,赣东北行政区撤销,隶属上饶专区,人民政府驻丁家洲;10月迁入新建路;11月,析广平镇设上饶市(县级)。1950年,辖10个区、129个乡、1个镇。1951年,辖10个区、172个乡、1个镇,人民政府迁至上饶市水南街崭岭头。1956年,撤区并乡设片,辖22个片、83个乡。1958年,政社合一,辖24个人民公社、2个垦殖场。1960年9月,撤销上饶县建制,并入县级上饶市。1964年10月,恢复上饶县建制,辖30个人民公社、4个垦殖场,人民政府仍驻上饶市水南街崭岭头。1968年,辖17个人民公社、2个垦殖场;4月,成立上饶县革命委员会。1972年,辖27个人民公社、4个垦殖场。1976年,选择董团人民公社旭日大队为县城新址,并于1979年10月迁入。1980年12月,撤销上饶县革命委员会,恢复上饶县人民政府建制。1982年,辖29个人民公社、1个镇、5个场。1984年,撤社建乡,辖31个乡、2个镇、1个垦殖场。1993年6月,析沙溪镇、灵溪乡、朝阳乡、秦峰乡划归上饶市管辖。1995年末,辖21个乡、8个镇、1个垦殖场。1998年8月,上饶地区五府山垦殖场撤销,分别设五府山镇和高洲乡,划归上饶县管辖。2000年6月,上饶地区撤地设地级市,隶属地级上饶市管辖,辖20个乡、11个镇。2001年,县人民政府驻地自旭日路(今惟义路)迁至樟树路(今吉阳西路)。2006年,辖10个乡、11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底,辖罗桥、旭日、兴园3个街道办事处,田墩、上泸、华坛山、茶亭、皂头、四十八、枫岭头、煌固、花厅、五府山、郑坊等11个镇,望仙、石人、清水、石狮、湖村、董团、尊桥、应家、黄沙岭、铁山等10个乡,县人民政府驻旭日街道吉阳西路1号。

 (信息来源:上饶县民政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