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相关事项变更及补充资料上传的通知
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相关事项变更及补充资料上传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因本次设计招标文件是在江西省相关招标软件系统中进行编辑后导出的,但相关系统只有建筑版本模板,无市政版本,导致招标文件前后出现不一致的现象,现就相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节第(十二)款中关于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的相关内容变更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只在网上进行答疑。
第一部分第七节第十九款评标办法变更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2017】12号)。
第一部分第七节第十九款评标委员会组成变更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5人,其中,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相关内容全部取消,采用招标文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关于评标办法、标准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本次变更的内容进行评标。
招标文件中因系统版本原因导致前后不一致的,且未在本次答疑中答复的,一律参照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如招标公告、最新文件等。
因上饶县春江大道及樱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工作需要,现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告、上饶县排水专项规划上传,请各潜在投标单位结合已上传的各项资料开展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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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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