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15t/d) 第二次环保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进行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此特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15t/d)。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永丰村上饶市金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为E117°49′38.14″ 、N28°27′19.93″。
建设单位:上饶市金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生产工艺:工程拟采用热解气化焚烧技术处理医疗废物。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处理能力15t/d的医废焚烧处理生产线。其他生产设备和办公生活设施基本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医疗废物焚烧尾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烟(粉)尘、NOx、CO、酸性气体(SO2、HCl、HF)、重金属、二噁英类物质和NH3、H2S。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有车间地面冲洗水,医废周转箱、医废转运车消毒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产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5.6m3/d,初期雨水约2.5m3/d,收集后经等离子体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1.8m3/d,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后外排入厂址西面小河。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弃的滤袋、员工劳保用品和废弃的医废周转箱。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有风机、水泵、焚烧炉、空压机,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烟气经“水冷旋风除尘+急冷+干式除酸(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固定吸附塔+碱洗塔”处理后,由1根H35m烟囱排放。类比国内其他已经验收监测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生产线,该项目采用的尾气处理措施能使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等离子体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设计主要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从而有效地降低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上饶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及废滤袋、废员工劳保用品、废周转箱送焚烧炉处理;废活性炭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做性质鉴定,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 条要求,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若不满足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送往上饶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简单有效,实施方便,工程投资低,总体是可行的。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医废贮存(冷藏)库、危废暂存库地面均应采用水泥硬化,铺设环氧树脂涂层防腐、防渗(防渗系数K≤1.0×10-10cm/s),医废贮存(冷藏)库、危废贮存库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有关要求,墙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基础要做防渗防腐处理;医废卸料区、焚烧车间、废水处理站、事故消防水池采用防渗混凝土,池体表面涂刷水泥防渗透结晶性防渗凃材(防渗系数K≤1.0×10-7cm/s);厂区各设备和管道均应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收集管道、收集池等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焚烧烟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仅有生活污水外排,对西面小溪水体水质影响甚微。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工程建成后,对南面厂界的噪声值影响最大,夜间噪声值最大增量为1.21dB(A),各厂界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只要做好医废贮存和危废暂存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并及时将各类固废运往最终处置场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日取用地下水量较小,对区域地下水水位影响有限。工程将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中的各项要求对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根据地下水的流向,在厂区东北面、西南面和下游塘丘沿村各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取样分析,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厂区废水下渗造成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地下水的污染影响是可以避免的。
6)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主要有焚烧辅料柴油、医疗废物、次氯酸钠消毒液、氢氧化钠及焚烧烟气中的SO2、HCl、HF、NOX、汞、砷、铅、镉、铬和二噁英,次氯酸钠消毒液、氢氧化钠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之列,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厂区最大储存量5吨,低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SO2、HCl、NOX、HF及二噁英属毒性气体,汞、砷、铅、镉为有毒金属,均为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中产生,经尾气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厂内无储存;因此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只要加强医废贮运、输送,医废消毒的管理;保证焚烧烟气净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对医废贮存区、焚烧处理车间,危废暂存区,废水处理设施等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并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7)总结论
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15t/d)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采用热解焚烧处理工艺。设计和评价中对本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可实现各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使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等方式获取工程环评报告简本 (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邮箱地址:274141047@qq.com;电话:13970326144;联系人:翁主任。
邮箱地址:4596586@qq.com;电话:0791-86757962;联系人:孔工。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利益相关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拟建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饶市金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单位:上饶市金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