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县府字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8-00064 发布机构: 上饶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6-20 主题分类: 饶县府字
文 号: 饶县府字〔2018〕35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波阳村煤矿等二处煤矿实施关闭的决定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上饶县波阳村煤矿属于能力由3万吨及以下改造提升至3万吨以上煤矿预核准煤矿(即“1改6”煤矿),技改方案和安全专篇经批准后,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未全面完工,矿井证照相继失效。矿主股东同意,自愿关闭波阳村煤矿,并已委托省交易中心进行产能置换交易。

上饶县黄沙岭乡开发煤矿因资源枯竭,矿井涌水量大,生产成本高等原因停产,且矿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相继失效,未办理延期手续,属无证照煤矿。煤矿股东自愿提出申请关闭开发煤矿,现正委托省交易中心进行产能置换交易。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决定:依法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改工程,未取得合法证照的上饶县波阳村煤矿。依法关闭资源枯竭,无证照的上饶县黄沙岭乡开发煤矿。

属地镇(乡)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各司其责,确保2018年8月底之前各项关闭工作落实到位。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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