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12-2018-00007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发文日期: | 2017-11-24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卫发〔2017〕199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上饶县学校结核病防控督导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卫生计生单位、县直属各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学校结核病防控检查督导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上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督导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要求,查找防控隐患,做好我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责任意识,查找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二、督导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部署安排,以及开展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重点识别学生身份就诊患者,发现学生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报告情况,以及对疑似聚集性疫情报告等落实情况。
3、学校晨检制度落实情况,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休复学等学校卫生管理情况。
4、学校师生结核病体检以及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落实情况。
三、督导安排
(一)督导方法
1、采取明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县抽查与各地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2、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对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自查的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以及对疑似聚集性疫情报告等。
4、现场检查学校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登记,学校结核病患者修复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新生入学结核病体检等。
(二)督导对象
1、县级抽查。督导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检查督导县城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重点关注高三毕业班级。
2、各地自查。各镇(乡、街道)学校的自查工作由当地卫生院和学校完成。
四、督导时间
2017年11月25-30日
五、督导组成员
组长:姜精北、胡一萍
成员:陈明文、郭小华、王丁兵
六、督导要求
1、各单位要参照本次督导要求,同步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自查,实现学校自查全覆盖。要切实落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同步同时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公众尤其是学生传播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扩大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信息知晓覆盖面。
2、各级各类学校在本学期结束前要以班级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各镇(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加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教活动。
3、各镇(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加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教活动。
4、县疾控中心要做好本次督导人员的培训、资料的收集,并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卫计委疾控股和县教体局体卫艺股。
5、各单位和督导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督导安排,杜绝一切与督导无关的接待活动。
附件:上饶县学校结核病防控督导表
上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