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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2018-00004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发文日期: | 2017-12-12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卫发〔2017〕196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医风 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医风
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卫生计生单位、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职能股室: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整顿行业作风,监督指导医院提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和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根据省、市有关行业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及《江西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依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该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情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健康扶贫大处方、医疗机构执业规范、行风政风管理等五项治理(以下简称五项整治工作)工作作为2017年卫计系统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和打击行业运行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二、活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
三、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成立“上饶县卫计系统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建伟
副组长:董卫东、俞伟峰、姜精北、王显强、黄茂其
成 员:周文武、童永、蒋加洪、陈重文、陈明文、陈菊仙、周冬林、赖国安、吴小华、徐斌、邵苗、张荣斌、杨光平、李取栋、张金富、杨婷婷、傅素云。
专家组成员:刘旭明、吴小红、林小平、蒋龙华、陈慧玲、罗兴旺、姚桂昌、喻小琴、陈隆英、黄春萍。
领导小组下设5个检查组,检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本次被检查单位由组长从4条线路单位中随机抽签予以确定;组员由组长从4组人员中随机抽签予以确定;抽签决定专家的具体分组。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方面
1、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发票、代开、虚开发票等问题;有无过票、走票、倒票、假票等问题。
2、核查公立医院是否全面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是否通过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议价和配送;检查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入、出库及领用使用登记手续;重点品种库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重点查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是否与患者实际使用清单相符。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时,对大批量采购的低值耗材(皮条、注射器、化验耗材、试剂等),检查人员要重点查询,尤其是用量大、集中一个产家采购的,要看其是否通过平台采购,要比对同期同一经销商否存在不同价格,并要登记检查结果;县级医疗机构使用靠前的高值耗材要重点监测检查。
4、是否存在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多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违法行为。
5、医用耗材价格、总体用量、各科耗材比是否纳入院务公开和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并定期公示;是否向患者提供耗材名称、品规和价格等详细内容的费用清单,并提供查询渠道。
(二)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方面
1、重点监控药品、高值耗材使用是否建立监测管控制度;是否开展质量评价;是否对使用排名靠前品种进行重点监测、检查,检查人员将相关品种登记带回并追踪相关医药企业进行核查。
2、是否存在瞒报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信息,重点监控药品、高值耗材是否集体研究,履行采购规定程序。单位内部是否开展收受回扣、提成、红包自查自纠。
(三)健康扶贫方面
1、治理“一站式”窗口结算违规行为。治理“一站式”窗口结算时减免应由贫困患者个人支付10%费用的违规行为。
2、治理虚假住院行为。治理各医疗机构办理虚假住院,伪造住院病历文书、出具虚假票据、串换项目等行为,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3、治理过度医疗行为。治理各医疗机构违背正常医疗规范行为,脱离实际病情的小病大治,开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大量使用辅助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医嘱用药,串换药品;无医嘱检查,过度检查,乱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等行为。
4、治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行为。治理各医疗机构对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群众对政策不知晓的问题;治理各医疗机构人为设置障碍,符合条件贫困人员未完全享受健康扶贫的各项政策;治理各医疗机构没有落实“三免四减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5、治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行为。治理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为贫困人口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的问题;治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的合法性(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技师等),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按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是否存在执业医师超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执业地址、诊疗科目、人员聘用等情况。严厉查处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聘用未取得执业资质、未进行护士注册或受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医行为;严厉查处执业人员未经变更(多机构备案)跨机构执业的违法行为。
3、医疗技术是否经过核准、审批、备案制管理; 有无存在科室承包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根据《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饶县府办发电[2016]15号)文件要求,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将同步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被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平台抽查到的医疗机构不纳入本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范围,由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检查结果。
(五)行风检查方面
行业纠风组织机构成立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情况;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情况;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医用耗材公开招标采购情况;医疗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是否将工资、奖金与业务收入、医用耗材使用量等挂钩;是否存在以商业为目的的统计药品、试剂、检查等行为;是否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情况;是否存在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实施步骤
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含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总结处理3个阶段。各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负责人参加的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
2、各单位及时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
3、检查组人员培训:召开检查组成员培训会,统一检查标准,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进行统一培训。
(二)督导检查阶段
1、准备阶段
各小组采集与检查工作的有关数据、资料,为下乡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集中检查
(1)5个检查组统一分赴5个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用耗材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健康扶贫大处方、医疗机构执业规范、行风政风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检查。
(2)对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中整治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
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向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汇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处理办法和处理决定。
各单位在医用耗材、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健康扶贫大处方、医疗机构执业规范、行风政风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六、资料检查方法
各检查组采取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检查方法,即各检查组由委职能股室配合通过查阅网上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注册管理系统、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资料、财务凭证来收集与检查有关内容的数据和资料以供检查过程具体使用。
本次整治工作实地查阅会议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止。
各检查组随机抽查病历20份,要求覆盖2016、2017年2个年度,抽取内、外科不同病种;随机抽取2016、2017年处方50张,其中2016年20张,2017年30张。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纠正药品耗材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和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全县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和本文件精神,使每个重点部门、科室主任、重点医生,直到全院职工均了解本项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下重手、出重拳、动真格,通过集中整治,曝光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要在此次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医用耗材、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健康扶贫大处方、医疗机构执业规范、政风行风整治管理相关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将集中整治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行业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四)各单位要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大力宣传、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重点围绕医用耗材监管、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健康扶贫大处方管控、医疗机构执业规范、行风政风整治的做法、经验、成效,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广泛动员广大医务人员和健康工作者通过自我行动,塑造全社会认可的卫生计生行风品牌。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蓄意阻挠、恶意干扰检查工作将严肃处理,性质严重、恶劣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六)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工作期间用餐一律不得饮酒;如检查组成员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经本小组组长同意批准;行政办要做好工作用车及其它工作用具等后勤保障。
附件:
1、上饶县卫计系统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和检查单位分组名单
2、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汇总表
3、上饶县卫计系统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检查内容一览表
2017年12月12日
上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1
上饶县卫计系统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活动检查
小组人员名单和检查单位分组名单
一、检查组分组名单
1、第一组组长:董卫东
组员:抽签确定
2、第二组组长:俞伟峰
组员:抽签确定
3、第三组组长:姜精北
组员:抽签确定
4、第四组组长:王显强
组员:抽签确定
5、第五组组长:黄茂其
组员:余积贵 陈锋 林丽霞 沈爱军 其它人员
注:(1)第五组主要负责全县村级卫生室和城区诊所的检查。
(2)1-4组组长通过抽签从甲、乙、丙、丁4组中抽取组员
甲组:陈重文 陈菊仙 邵 苗 杨光平
乙组:蒋加洪 吴小华 张荣斌 李取栋
丙组:陈明文 赖国安 徐 斌 杨婷婷
丁组:童 永 周冬林 张金富 傅素云
二、检查线路安排
1、第一线路:望仙、华坛山、郑坊、石人、汪村、煌固、石狮、罗桥、百信医院、苏桥医院、仁济医院
2、第二线路:茗洋、湖村、枫岭头、大地、董团、兴园、清水、精神病医院、七一三社区医院、中山医院
3、第三线路:前程、花厅、田墩、黄市、皂头、茶亭、旭日、旭日东、同仁医院、南方医院、南乡医院
4、第四线路:五府山、铁山、四十八、上泸、黄沙岭、应家、尊桥、旭日西、安康、信江医院、名佳医院
以上检查线路分别由1-4组组长抽签确定。
三、县级医疗机构
上饶县人民医院、上饶县中医院、上饶县血防站(县五院)、上饶县妇幼保健院、上饶县第三人民医院。
以上单位由5个检查组分别抽签确定被检单位,参加检查工作的专家也采取抽签形式确定分组情况。
附件2 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加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专项整治检查 | 查处企业情况 | 宣传教育 | |||||||||||||
各县(市)区自查 | 省辖市检查 | 生产企业 | 流通企业 | 开展活动 | 培训教育 | ||||||||||
次数 | 查获案件数 | 次数 | 查获案件数 | 查处数量 | 处理情况 | 整改情况 | 查处数量 | 处理情况 | 整改情况 | 场次 | 人数 | ||||
查处医疗机构情况 | 建立长效机制 | ||||||||||||||
不规范采购行为 | 价格违法行为 | 违反“九不准”行为 | 发票违法行为 | 耗材使用涉及医疗安全的违法行为 | 其他违法行为 | 生产方面采取的有效 措施 | 高值耗材采购方面的 有效措施 | 院内管理制度 | 其他措施 |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是否建立集中招采平台 | 其他 | 临床使用 | 院内管理 | ||||||
注:1.填报单位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2.填写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11月25日期间的累计数据。
3.本表应于2017年12月1日前上报。
附件3 上饶县卫计系统政风行风医风集中整治检查内容一览表 | ||
被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1 | 核查票据,药品、医用耗材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发票、代开、虚开发票等问题;有无过票、走票、倒票、假票等问题。 | |
2 | 查阅平台,公立医院是否全面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自2017年5月份起是否通过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议价和配送。 | |
3 | 查看药品和医用耗材票面与入、出库及领用、使用登记、盘存是否吻合;重点品种库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是否与患者实际使用清单相符。 | |
4 |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批量采购的低值耗材(皮条、注射器、化验耗材、试剂等),要重点查询,尤其是用量大、集中一个产家采购的,要看其是否通过平台采购,要比对同期同一经销商是否存在不同价格,并要登记检查结果;县级医疗机构使用靠前的高值耗材要重点监测检查。 | |
5 | 2016年、2017年设备购置是否报批;购置的设备与医院等级是否相符。 | |
6 | 查阅费用清单,是否存在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且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费;回访患者,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且多收费;是否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违法行为。 | |
7 | 现场查看和查阅有关制度、登记资料、评价考核资料,医用耗材价格、总体用量、各科耗材比是否纳入院务公开和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并定期公示;是回访患者,否向患者提供耗材名称、品规和价格等详细内容的费用清单,并提供查询渠道。 | |
8 | 重点监控药品、高值耗材使用是否建立监测管控制度;是否开展质量评价;是否对使用排名靠前品种进行重点监测、检查,检查人员将相关品种登记带回并追踪相关医药企业进行核查。 | |
9 | 查阅病历资料和抽查耗材出入库登记、会议记录,是否存在瞒报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信息,高价药品、高值耗材是否集体研究,履行采购规定程序。单位内部是否开展收受回扣、提成、红包自查自纠。 | |
10 | 查看财务凭证,医疗机构结算时是否垫付应由贫困患者个人支付的10%费用。 | |
11 | 查看报销系统和病历资料,回访5名患者,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办理虚假住院,伪造住院病历文书、出具虚假票据、串换项目等行为,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 |
12 | 查阅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是否违背正常医疗规范行为,脱离实际病情的小病大治,开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高价抗生素),大量使用辅助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医嘱用药,串换药品;无医嘱检查,过度检查,乱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等行为。 | |
13 | 医疗机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各抽取5名贫困群众和5名医务人员,查看其对政策是否知晓;随机抽查住院贫困患者,是否存在符合条件贫困人员未完全享受健康扶贫的各项政策;是否落实“三免四减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 |
14 | 回访贫困患者5名,查阅档案、协议资料,是否为贫困人口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贫困患者是否知晓签约医生,是否知晓服务主要项目。 | |
15 | 从花名册中随机抽查,检查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技师等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按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是否存在执业医师超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 |
16 | 现场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执业地址、诊疗科目、人员聘用等情况。是否存在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是否聘用未取得执业资质、未进行护士注册或受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执业活动;是否存在执业人员未经变更(多机构备案)跨机构执业的违法行为。 | |
17 | 现场检查开展医疗技术是否经过核准、审批、备案制管理;有无存在科室承包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 |
18 | 查阅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文件,医疗机构行业纠风组织机构是否成立;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是否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是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 |
19 | 检查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医用耗材公开招标采购情况;查看处方与收费清单,核查医疗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查阅绩效方案与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是否将工资、奖金与业务收入、医用耗材使用量等挂钩;是否存在以商业为目的的统计药品、试剂、检查等行为;是否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情况;是否存在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规行为。 | |
检查组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