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7月份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标准人员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赣财社[2017]15号),上饶县就业局就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组织、宣传。通过材料申报、县相关部门初审、现共有7位贫困劳动力符合补贴标准。现对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陈彩梅,女,上饶县皂头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06年9月在上饶县皂头镇新田村村创办上饶县皂头彩梅食品店;
黄宗友,男,上饶县枫岭头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4月在上饶县枫岭头镇永丰村创办上饶县永山农业专业合作社;
黄宗炎,男,上饶县枫岭头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9月在上饶县枫岭头镇永乐村创办上饶县宗炎养殖场;
周初兵,男,上饶县郑坊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3年12月在上饶县郑坊镇洲村村创办上饶县馨隆豆腐坊;
叶清海,男,上饶县胡村乡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9月在上饶市上饶县经济开发区创办上饶县创艺石材店;
余守金,男,上饶县田墩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3年5月在上饶县田墩镇黄坑村创办上饶县友联养殖专业合作社;
程锡荣,男,上饶县茶亭镇人,上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1月在上饶县茶亭镇昆山村创办上饶县锡荣头饰来料加工店;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23日前拨打举报电话:0793-8878781
上饶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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