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1-2018-0003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23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民字[2018]40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
饶县民字[2018]40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
大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
现将《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摸底排查结束后,在7月10日前,各单位要将《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民办机构儿童养育情况自查表和检查表》、《散居孤儿保障工作、收养工作自查和检查表》上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上饶县民政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