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01-2018-00030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9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饶县民字[2018]38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解除茶亭镇敬老院院长丁伟、应家乡敬老院 会计王道平聘用合同的通知
饶县民字[2018]38号
关于解除茶亭镇敬老院院长丁伟、应家乡敬老院
会计王道平聘用合同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敬老院:
根据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公开选聘农村敬老院院长、财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府办发[2012]33号)和上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饶县编办发[2012]15号)文件精神,鉴于茶亭镇敬老院院长丁伟、应家乡敬老院会计已分别离开院长会计岗位另谋职业,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并请示县领导同意,决定解除丁伟茶亭镇敬老院院长,应家乡敬老院会计聘用合同。
上饶县民政局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
抄报:市民政局,县政府副县长郑铭
上饶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