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开 >民政局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1-2018-00025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6-19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民字[2018]26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上饶县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饶县民字[2018]26号

关于开展上饶县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敬老院、光荣院、县福利中心、下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集中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32号)及上饶县安全生产安委会文件《上饶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县安委会发[2018]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现开展我县民政系统内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我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要把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同时;将消防安全与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统一起来,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部位

要对本系统内所属敬老院、军休所、婚姻登记处、县属福利企业、烈士陵园、县福利中心等单位迅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

局机关各股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养老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室内外电线电缆是否安全。

4、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四、工作要求

1、民政系统内各机构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2、各地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直接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办公室,县局将于5月21日起赴各地开展工作督查。

五、督查时间及分组

县民政局成立以民政局局长林前伟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分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的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第一小组组长:王美琦

成  员:郑利仙、邓登峰、余海燕

负责应家乡、皂头镇、茶亭镇、尊桥乡、湖村乡、上饶县社会福利中心

第二小组组长:姜身林

成  员:娄顺生、杨晓棠、罗来圣

负责望仙乡、华坛山镇、郑坊镇、石人乡、煌固镇、清水乡

第三小组组长:王国璋

成  员:余乃雪、郑敏、王晓梅

负责五府山镇、上泸镇、黄沙岭乡、铁山乡、花厅镇、田墩镇、四十八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晓梅兼任,小组下设三个消防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小组。

督查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30日

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2018年4月25日

抄 报:市民政局、县政府副县长郑铭

抄  送:上饶县消防大队

                                                               上饶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