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开 >民政局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1-2018-00017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3-06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民字〔2018〕8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上饶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饶县民字〔2018〕8号

上饶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饶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饶县开发[2018]48号,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6日

 

                                                                       上饶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


上饶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上饶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饶县开发[2018]48号,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贫困村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脱贫成效持续稳定。确保我县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上饶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实现全县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得到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大力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中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事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各提高50元/月?人,分别达到580元/月?人、355元/月?人,提高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落实城乡低保按户保障、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常补对象比例。

(二)提高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

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衔接,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抓好贫困人口扶贫,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少。推动在镇(乡、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先行救助”,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

(三)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

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与扶贫办同步联合开展定期核查工作,精准认定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增加低保指导数,确保建档立卡户暂时不能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四)加强慈善救助

与省市慈善部门合作,积极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慈善精神,充分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防止因学及重大疾病深陷经济困境而返贫,帮助他们尽快脱贫。

(五)完善受灾救助制度,遏制因灾致贫返贫

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精准认定、分类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提高低保受灾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水平和因灾倒损房屋灾后重建补助标准。

(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七)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继续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实行护理补贴50元/月?人,低保残疾人(1至4级)实行困难生活补贴50元/月?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实行精准康复服务,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外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特定的康复训练按政策规定给予帮扶。

(八)坚持贫困户养老、医疗保障

继续实行贫困建档立卡户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由政府代缴100元/人?年;继续实行贫困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及特困人员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费由县财政兜底,个人予以免交。

(九)加大低保专项整治清理力度

对贫困建档立卡系统外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清理活动,特别是基层干部违规办理或因“政策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如纯女户、涉军群体、失地农民等每户享受3人或以上的对象予以重点清理。

三、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饶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长林前伟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总支委员余乃雪兼任上饶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各级责任。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扶贫决策部署。帮助脱贫挂点村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安排并实施好年度扶贫计划。局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协助村上开展巩固提升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四)开展“三大行动”。围绕年度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实施“春季总攻”行动,为全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造好势,全力做好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夏季整改”行动,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清单,找准短板,较真碰硬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秋冬冲刺”行动,全力冲刺完成全年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