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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2017-00067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10-31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建办字〔2017〕06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饶县建办字〔2017〕06号

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依据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着力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和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文件,把握“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全面查找历年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问题、困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住房保障安居方面的问题,秉着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令行禁止,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历年来各镇(乡、街道)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补助对象确定的工作程序是否规范、补助对象是否符合县实施方案规定的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贫困户);是否排查改造对象确定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是否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及在指标分配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不公平、不公开等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落实不缩水不走样,为民办实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检查程序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是否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改户手中;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批程序的检查。是否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场)审核、县级审批公示等相关程序,严把“入口关”、“一户一档”材料是否健全。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是否落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场)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网上公示)等“三公示”; 农村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录入工作是否准确、真实,补助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健全。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的查处、通报、移交工作是否及时。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利用5个月的时间,从2017年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8月-9上旬),自查自纠阶段,各镇(乡、街道)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提出自纠方案。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重点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对象认定不准确;是否存在关系户、人情户等;二、核查核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否按标准足额发放到改造对象“一卡通”中;三、查处乡镇、村、组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索拿卡要”等问题;四、群众来信事访是否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第二阶段:(9月中旬-10中旬),整改落实阶段。各镇(乡、街道)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县挂钩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各镇(乡、街道)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台帐,逐项整改落实,对不符合改造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对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要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纪违规的要及时报送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10中旬月-12月底)督导检查阶段。县建设局(农危办)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分组分片,听汇报、查台帐、抽查改造对象等办法,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形成工作情况通报。

五、措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政策性强,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中央、省、市当前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改造对象数量大,范围广。县建设局(农危办)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局长何敏任组长,郑陆攀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工作调度,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设在建设局(农危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调度、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民政局、林业局、扶贫办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整改,也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设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工作职责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调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规定时间阶段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予以反馈通报。县建设局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牵头门,督查、调度各镇(乡、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镇(乡、街道)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要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落实,协助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县财政、民政、残联、林业、扶贫办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财政局要按照年度危房改造任务,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残联负责解决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林业局负责实施垦区危房改造,配合搞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必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3、加强宣传发动

按照开门整治的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将整治工作宣传到所有行政村,在行政村公示整治的相关内容、要求,公布镇(乡、街道)举报电话,让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并按比例抽查。下级部门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建设、财政、民政、残联、林业、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保证整治工作推进有序、结果真实。

5、坚持深入基层

整治工作要深入到村庄、入农户,清查核对要见人、见证、见房。不得流于听汇报、查资料,走形式,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各镇(乡、街道)按要求时间节点,将阶段性小结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附:1、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组分工表。

2017年8月10日

上饶县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27份)

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  敏    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陆攀    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潘年华    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慧林    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修平    县建设局党委委员

郑臻华    县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成      员: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各镇(乡、街道)农危办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建设局二楼农危办,由党委委员程修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危办副主任叶安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指导、调度、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监督电话:0793-7056089,7056006,7056012。

邮    箱:3259805793@qq.com ,QQ群237014451 。

2017年8月10日

上饶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专项

督查工作组分工表

组别

组成人员

包干乡镇(街道办)

1

潘年华、余俊玲、付晓鸿、杨思柳

清水乡、枫岭头镇、罗桥街道办、董团乡、兴园街道办

2

姜慧琳、郑国锋、徐  刚、黄式峰

郑坊镇、望仙乡、石人乡、煌固镇、        石狮乡、湖村乡

3

郑陆攀、叶  安、

何  卿、徐木华

铁山乡、尊桥乡、茶亭镇、上泸镇、

黄沙岭乡     

4

程修平、郑臻华、卢向东、程  洪、饶   欣

皂头镇、花厅镇、田墩镇、四十八镇、

应家乡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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