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泸镇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场、居)、驻镇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2017年上饶县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协助县人社局搭建多种类、多形式的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快贫困劳动力脱贫步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通过县就业局和镇村三级干部联动,采取下乡下村到户宣传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等形式,促进就业和自主创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根据县扶贫办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年龄男在16-60岁、女在16-55岁,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实施意见的就业扶贫对象。
三、具体措施
(一)围绕一个目标
各村要紧紧围绕就业扶贫这一目标,整合各自的就业扶贫政策,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帮助我镇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劳动力通过就业和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搭建二个平台
1.用工对接平台。劳动保障所要积极协助县人社局筹建上饶县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和有就业愿望的扶贫对象搭建一个双向交流平台,变定期招聘为常年性招聘,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2.基层服务平台。劳动保障所和各村(居)要加强创业就业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创业就业型社区建设全面覆盖贫困村,充分发挥创业就业型社区的基层服务功能,实现就业创业服务零距离。
(三)开展三个进乡村
1.送岗位进乡村。协助县人社局组织开展送岗进乡村活动,让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选岗就业。各贫困村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等社会服务类扶贫就业专岗用于安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每个贫困村至少开发1个,要协助县人社局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17年开发我镇共开发了专岗5个,帮助贫困户解决就业。
2.送培训到乡村。协助县人社局开展就业扶贫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劳动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协助县扶贫办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落实,坚持“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原则,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通过培训获得一技之长,提高贫困家庭就业机会,配合扶贫办、就业局落实好“雨露计划”。
3.送服务进乡村。协助县扶贫办积极培育扶持我镇确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工作,通过培育茶叶种殖基地,大棚蔬菜种殖带动周边就近就业和养牛养猪等方式带动就业。加强和扶贫站、民政所、农林水务站等其他站所的沟通,主动深入基层与村干部协调,帮助贫困户进厂打扫卫生、做小工等,让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同时,联系上饶县企业,针对待就业青年不同需求,提供相适应的岗位,帮助解决就业。做好电子商务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贫困人员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四)实现四个覆盖
1.信息采集全覆盖。劳保所与各村要积极开展贫困户劳动力的就业信息采集工作,达到就业底数清楚、帮扶方向准确、就业措施具体的目标,6月底前基本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实现动态更新。
2.政策宣传全覆盖。要协助宣传和发放县人社部门汇总各部门的就业扶贫政策宣传资料,深入贫困村发放,要通过扶贫干部宣讲、在劳动保障所粘贴就业创业宣传栏等方式,多渠道发布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和贫困户劳动力求职信息,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我镇贫困户劳动力能了解信息、掌握政策,从而转变观念,走自谋职业和自主择业的道路。
3.创业扶持全覆盖。要协助县人社局对有创业项目且能落实反担保措施的自主创业贫困户劳动力,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体经营的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50万元,做到应贷尽贷。要对毕业5年以内、自主创业的贫困户大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做到应补尽补;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扶贫贷款政策,要采取“产业经济体+贫困户”和“信贷资金+扶贫资金”的双向扶持模式,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水平,掌握镇辖区内有金融信贷需求、有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偿贷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小额担保货款政策小额信用贴息贷款,实现“应贷尽贷”。对镇辖区内有扶贫意愿、信贷需求、资信状况良好、且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就业的产业经济体(包括农村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现金融服务与支持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及有就业能力、就业需求的贫困户在金融扶贫产业经济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
4、就业服务全覆盖。劳动保障所要做好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重点实施就业服务到村社工程,将创业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向村下沉,形成“县、镇、村”的三级就业服务体系。要积极开展针对贫困户劳动力的免费介绍工作,使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劳动力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48小时实现就业;协助县教育部门积极实施省属免费师范生就业行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好本镇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城区初高中学校),并指导他们做好学费、住宿费补偿金发放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上泸镇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黄双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徐丹锋 常务副镇长
李道兴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寇桂强 、刘顷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寇桂强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镇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各村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上泸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