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113-2017-00011 | 发布机构: | 上泸镇 |
发文日期: | 2017-02-15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泸镇府发[2017]7号 | 关键词: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上泸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上泸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泸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上泸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一、组织机构
上泸镇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饶 正(镇长)
副组长:吴黄双(人大主席)
张 显(党委副书记)
徐克辉(副镇长)
夏接铿(人武部长)
成 员:刘国华(派出所所长)
潘自福(国土所长)
陈礼平(镇规划所长)
周睦伟(民政所所长)
吴如水(上泸卫生院院长)
各村(场、居)委会负责人
二、处置职责
地质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应急救援。吴黄双(人大主席 手机:13879325758)和地质灾害发生所在村(场、居)委会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进行工程抢险。
(二)发布信息。潘志福(国土所长 手机:15979380006)负责将险情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场、居)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
(三)转移群众。徐克辉(副镇长 手机:13755301662)负责组织人员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制定转移线路,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迅速转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疏散。
(四)医疗救护。吴如水(卫生院院长 手机:18907939296)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五)技术抢修。徐绍明(党委委员 手机:13870303568)负责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活动设施,保障电力、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六)安全维护。刘国华(派出所所长 手机:13320031595)、余坦作(综治办副主任手机:13870396910)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七)群众安置。周睦伟(民政所所长 手机:13576319518)负责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灾后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
(八)善后处理。张 显(党委副书记) 手机:13870336256.对灾害发生所在地村(场、居)委会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九)应急抢险。夏接铿(人武部长)手机:15907939979对灾害发生所在地村(场、居)委会负责做好民兵抢险救灾工作。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