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职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在编全体公办教师(含今年分配教师、特岗教师及统一招聘新教师)、民办学校自聘的教师,均应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完成本职工作的实绩。
三、考核的办法和等次
考核的办法和标准按原省教委1991年制定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定为优秀的应分别控制在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15%以内。凡经教体局批准的借用人员(含在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一律在原工作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调出人员应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带到调入学校。
四、考核时间安排
全县各学校应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5日到县教育印刷厂购买《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上交表格(见附件1、2)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前。凡考核结果被定为“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应填写《花名册》(见附件1),打印一份上交局职称办,其《考核登记表》上交验印后带回,“称职”等次人员的《考核登记表》不上交验印。具体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花名册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表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