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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18-00021 发布机构: 黄沙岭
发文日期: 2018-03-05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黄乡发〔2018〕18号 关键词: 黄沙岭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黄沙岭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

黄乡发〔2018〕18号 

黄沙岭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乡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要求,为全面打响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全乡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将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制定方案研究解决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胡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郑尚奇国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余辉兴、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潘辉渭、司法所长官华剑、派出所长刘小明、法庭庭长谢礼鹤为副组长,各村(场)村支部书记、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辉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部门协调、工作调度,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

二、加强依法打击、提升工作成效

目前黑恶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成为威胁政权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这些严峻状况,各村(场)、部门、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民心工程”抓得实之有效,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基础工程”抓得牢之又牢,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系统工程”抓得紧之有紧,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长期工程”抓得严之又严。

一要摸排线索、有的放矢。各村(场),部门、单位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黑恶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度数清、情况明。结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辑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深挖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二要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始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升打击实效。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同时,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三要善用法治、铲除后患。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牙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要严把界限、提供保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容易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要突出筑牢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基础,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在村“两委”换届即将启动之际,要严格规范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树立正确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旗帜鲜明把好“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贿赂、欺骗、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

五要舆论宣传、提高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战果和政法干警在扫黑险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营造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提升人民群众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要求每个村(场)在村头,人群密集处悬挂两条以上宣传横幅。

三、加强责任落实、严格奖惩兑现

下一步,我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建设考核,考核情况与业绩挂钩,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依纪对每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责。扫黑险恶专项斗争期间,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相关地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黄沙岭乡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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