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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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律宣传教育规划, 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八)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九)管理、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调研、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

(二)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队伍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警衔、职称及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司法所人事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立功创模、争先创优工作;管理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县法宣办)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律师工作股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活动;负责律师资格审批、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对律师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五)公证工作股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批、注册的审核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对公证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对外保留“上饶县公证处”牌子。

    (六)基层工作股

    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及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审批、注册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审批和年检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部门“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股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筹集、管理法律援助资金。

    (八)司法鉴定工作股(法制处)

    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草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基层工会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会会员资格的登记工作;管理和使用工会会员费;做好工会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为县纪检委(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林平仁局  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兼管干部人事工作

郑乐斌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和办公室(含计生、信访、信息宣传报道)、财务、纪检监察、综治工作,包干联系五府山、四十八、铁山、应家、皂头、尊桥司法所

黄华溪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公证、律师工作,包干联系上泸、黄沙岭、花厅、田墩、茶亭、旭日司法所

杨代联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基层和司法鉴定工作,包干联系望仙、石人、罗桥、湖村、枫岭头、清水司法所

王晓丽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分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助分管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包干联系石狮、煌固、郑坊、华坛山司法所


联系电话:0793-8442843

单位地址:上饶县惟义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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